全国人大代表沈丽荣建议:高层建筑应“限高”

更新于:2022/02/08893人浏览来源:华商晨报 收藏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沈丽荣建议,应该限制高层建筑的高度,并对已有的高层建筑进行安全排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人口规模与有限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城市中的高层建筑迅速崛起,且有越盖越高、越盖越多的趋势。
  沈丽荣表示,高层建筑对节约城市土地、缩短公用设施和市政管网的开发周期、加快改善人们居住条件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高层建筑的潜在危害也不少。比如,供水、供电等维修费用是一般建筑的3倍;高层建筑超越消防极限,逃生几率相对小;建筑物越高,发生地震造成的伤亡就越大。
  “权衡利弊,高层建筑的经济意义受到质疑,世界各国对高层建筑持越来越谨慎的态度。”为此,沈丽荣建议,严格高层建筑的论证和审批程序,适度控制标志性高层建筑。
  “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大量集中对城市供应和交通的影响等因素,协调单体高层建筑及高层建筑群同周围环境、已有建筑、名胜古迹、城市风貌之间的分布关系。”
  此外,她还建议根据现有的消防能力来设置高层建筑的高度。高层建筑最突出的问题是防火安全问题。高层建筑的高度标准各国都没有严格的标准,但必须要与目前地区的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能力相适应。
  “对已有或在建的高层要彻底清查,特别对建筑、电力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沈丽荣建议,“高层建筑要做好防火布局,为大量集中的人口疏散和停放车辆安排通道和场地;合理确定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布局,对达不到安全应急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和建设。”
  另外,她还建议加大高楼灭火的科研投入,加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设,达到能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建筑物“玻璃衣”应限用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陈婵婵 房延彦)走在大街上,您不难发现一些建筑的外墙装饰着大面积的“玻璃衣”。
  虽然看起来亮丽,但是却存在着易自爆、有放射性污染等危害人们健康的另一面儿。
  全国人大代表沈丽荣建议,通过立法来限制在建筑物外墙使用钢化玻璃。在宾馆、酒店、餐厅等公共场所应严格限制玻璃墙的设置;对于商场、住宅、公寓、宿舍、医院、文娱场所等不允许采用玻璃幕墙。
  沈丽荣表示,“玻璃幕墙的建筑既不防寒又不隔热,冬、夏都需要开空调。据测算,玻璃幕墙建筑的耗能是普通建筑的4倍。”
  另外,钢化玻璃易自爆,幕墙钢化玻璃自爆率在3%左右,俗称“玻璃幕墙的癌症”,自爆后的“玻璃雨”将严重危及人的生命。
  不仅如此,高层建筑上的玻璃幕墙采用了涂膜玻璃或镀膜玻璃,当直射的日光照射在玻璃表面时,会发射反射眩光,由此造成的光污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沈丽荣说:“因为玻璃中含有一定的金属钴成分,其本身就是放射性元素,在阳光照射下容易使人受到放射性污染,严重时会破坏人的造血功能,引发癌症和其他疾病。”
  沈丽荣了解到,目前我国使用玻璃幕墙的建筑有2亿多平方米,占世界的85%。
  沈丽荣说:“玻璃幕墙大多是靠粘合剂固定的,一般使用10~20年开始老化,极有可能脱落对人身安全形成威胁。”
  “浙江、上海等地发生过多起玻璃幕墙爆炸的事件,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不定时炸弹。”沈丽荣建议,“玻璃幕墙的设计年限是25年,而中国建筑大规模使用玻璃幕墙是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已有20多年,应该严格排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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