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 距公交站不超500米

更新于:2022/02/08670人浏览来源:福州新闻网 收藏

我省征求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及评价标准意见

福州新闻网7月5日讯 昨日起,省住建厅对《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及《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绿色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与公交站点最短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米,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800米。

《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设计。按照要求,绿色建筑(群)出入口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间的最短步行距离、周边城市开放空间的最短步行距离均不得超过500米范围。其中,绿色住区场地500米范围内应设有幼托(幼儿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邻里商业、邮政所、银行营业点、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室内外体育健身设施中6种以上设施。规划区内建筑、道路车站、文教医疗、园林广场等公共设施中,无障碍设施率应为100%,住区或旅馆应含有一定比例的无障碍客房。

此外,绿色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与公交站点最短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米,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800米;居住区地面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10%;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建设30%,旧区改造25%。


新区规划和有条件进行改造的建成区内应设置慢行道。步行道上可设置连续的风雨连廊系统,出入口宜设置与周边公共设施、公交站点便捷连通的步行道、自行车道或综合慢行道。步行道与自行车道的遮荫率不宜小于80%。

各地或各单位企业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登录省住建厅官网(http://www.fjjs.gov.cn/)查看详情,并在本月15日前反馈至邮箱:37677639@qq.comxmjkywangjianf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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