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建筑等须专人防火

更新于:2022/02/08701人浏览来源:烟台晚报 收藏

本报讯(ymg记者 庞磊)为避免“五一”期间发生大型火灾,市公安消防支队重点排查整治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和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三类场所”的火灾隐患。
针对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火灾危险性,消防部门在节日前夕对全市加油站、液化气站、涉氨企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五一”期间,各类节庆、娱乐活动增多,人流、物流骤增,致灾因素明显增加。消防部门制定多种工作模式,重点将警力部署在火灾多发时段、重点区域,并加强夜间防火检查,严格按照“一个不漏”的排查要求,做好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畅通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保证消防巡查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对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景区室外消火栓、消防车道、灭火器、安全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景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节日期间尤其是游客多、烧香祭祀多的重点部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定岗定责,确保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此外,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市民:乘坐汽车、火车出行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在车厢内吸烟,留意车厢内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到公共场所活动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情,从最近的出口迅速逃生;在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人离开要熄灭火源,出门时要关掉电源、气源;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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