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批历史建筑有“身份证”了

更新于:2022/02/08578人浏览来源:新快报 收藏

 第一批广州市历史建筑有自己的“身份证”了!昨日,广州市启动首批历史建筑挂牌工作,荔湾区和海珠区分别对文化公园华南土特产展览交流大会旧址手工业馆和栖栅南街40号民居两个历史建筑挂牌。

据了解,各区398处首批历史建筑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完成挂牌。
  第二批名录 将在今年内出炉
  今年1月26日,市政府确定了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2月1日经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下简称《保护办法》)正式施行。
  根据《保护办法》第十七条,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的保护标志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因此,在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的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定了标志牌方案。2月28日,审定了样牌。接着,市规划局组织华南理工大学制定了标志牌制作要求和挂牌指南,并为各相关区制作了大小两个尺寸的样牌。3月12日,历史建筑挂牌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召开并下发样牌。
  市名城办副主任叶浩军介绍,目前荔湾、海珠、白云、越秀、黄埔、天河等区大部分历史建筑标志牌已制作完毕,并于昨日同步开展第一批挂牌工作。
  目前,历史建筑较少的白云区已完成挂牌。海珠区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该区的56处历史建筑将在6月底之前完成挂牌。叶浩军还透露,第二批和第三批历史建筑的名录也将在今年内出炉。
  叶浩军表示,历史建筑挂牌意义重大,其进一步明确了历史建筑的身份。历史建筑挂牌后,一方面便于保护和日常巡查工作;另一方面,是向市民和社会集中宣扬广州市历史文化的一个有效途径,也希望借此提高市民和社会对历史建筑保护的观念。
  修缮利用技术标准
  正在制定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批历史建筑中,有一半以上与私房有关,主要是民居,很多建筑历史较长,比较破旧,需要修缮。目前,市名城办正在依据《保护办法》组织《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利用技术标准》、《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一批)保护规划》,《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的编制。
  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利用技术标准》将对业主关心的历史建筑修缮和补贴问题作出相关规定。包括对历史建筑各部位的修缮时,哪些是需要上报的,哪些是业主可以自行决定的;修缮的补贴有多少,该如何申请等。
  “对于历史建筑的修缮,我们希望其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强,可以得到活化利用,在修缮过程中,除了政府和业主自己外,也可以引进一些社会资本,用商业运作的方式来进行,”负责历史建筑普查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张智敏说。
  此外,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保护办法》对上报省政府的保护名录的内容要求,目前正在组织技术团队落实保护对象的主体和保护范围界线、坐标、地形图等内容,完成后市政府将依法以保护名录的形式向省政府上报、经省政府核定后的保护名录将予以公布。
  链 接
  区政府应保护属地历史建筑
  根据《保护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建(构)筑物或者区域,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为历史建筑或者历史风貌区。经确定的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置保护标志牌予以保护;其保护范围界线等内容,应当相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进行保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派员到现场开展日常巡查和保护。
  业主保护的权利
  (1)可以申请修缮补助,在预保护期间也可依法修缮。根据《保护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承担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申请补助,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历史建筑保护需要和保护责任人经济困难的情况予以补助”。第十四条规定“预先保护期间该建筑不得损坏或者拆除,确需修缮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2)可以按《保护办法》和保护规划的要求原状维修或局部改造。根据《保护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不改变外观风貌的前提下,根据建筑的价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分为以下两类:(一)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得改变。(二)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不得改变”。
  专家建议第二批名录从中心城区扩展到全市
  据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今年上半年将出炉,目前名录推荐工作正在进行中。
  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建议:
  (1)视野更开阔,历史建筑的推荐应扩展到全市,除了中心城区,番禺、南沙、花都、从化、增城等区的历史建筑也应纳入;
  (2)类型更多样,要更多关注工业遗产、交通建筑、园林小品、以及散布在村落里的祠堂民居等;
  (3)结合重点建设和近期建设,对各重点规划平台项目普查出的历史建筑线索,要优先推荐,优先列入保护。
  首批历史建筑保存不好有破坏性改造
  望各区设热线接受市民报料、监督及咨询
  首批历史建筑有哪些问题应关注?市民如何参与到历史建筑保护之中?新快报记者采访了首批历史建筑名录推荐团队负责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张智敏、刘晖。
  新快报:普查过程中发现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答:普查中发现了大量有价值的建筑,但是现状保存和使用状况都不好,建筑的历史信息因屡次改建而损失,甚至对历史建筑价值的甄别认定都很困难。
  很多普查出来的线索周边环境较差或有改造意向,这就使得认定和保护工作变得十分紧迫。如何防止北京路、人民南、一德路、南华西等骑楼建筑因为立面整治和商业使用造成破坏性改造?建议政府多部门协调联动,也希望公众能出谋划策并进行监督。
  新快报:历史建筑普查是个长期性的工作,对公众参与尤其是市民的参与有何期望?目前有不少文化保育NGO及个人志愿者,如何利用他们的资源与力量?
  答:希望市民能够长期参与进来,比如历史建筑名单的推荐,文献资料的收集,历史建筑的日常巡视和监督等。要发挥好文化保育团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就要有制度保障和长久稳定的平台,最好每个区有专职人员,能设一个热线,公开联系方式,接受市民提供的线索并汇总上报,类似110的接警平台,这个平台也可以沟通业主和保护责任人,接受咨询并提供指导。
  新快报:历史建筑推荐工作对公众市民、媒体有何期望?
  答:希望公众和媒体能帮助收集和提供这些历史建筑背后的故事和史料(如老照片、业主的情况、建设资料等),同时宣传历史建筑保护概念和意识。更希望民众和媒体能积极推荐未上名单的优秀建筑,为今后的历史建筑推荐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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