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多一份保险 农民兄弟多一份安宁

更新于:2022/02/08740人浏览来源:东北新闻网 收藏

很多建筑施工人员的工资是按天,甚至按小时结算,他们很少考虑是否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维权意识淡薄,出现伤亡事故后只能看用工方的“脸色”。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台了《关于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指导意见》,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费由企业支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工人摊派(据3月9日《南国早报》)。
  我们知道,在城市各建筑工地辛苦工作的建筑工人,几乎全部来自农村的农民兄弟,他们为了改变家庭的经济状况,同时受到文化知识水平的限制,又苦又累又危险的建筑工就成了很多农民兄弟的无奈选择,他们除了尽可能多挣些钱和希望老板不要欠薪之外,对于劳动中的安全防护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基本没有奢望,用农民建筑工自己的话说,不仅对于安全“靠运气”,受伤后致残甚至死亡之后,也只能祈求遇上讲良心的老板,正如一名工友所言,“摊上个好老板就算是福气,如果你干活时受伤了,那只能怪自己不小心”。
  针对这一情况,不仅南宁市早在2009年8月便开始实施《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暂行)》,《意见》明确,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一线建筑工人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买保险,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南宁市已成立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提供统一规范的一站式服务,2013年该市建筑施工人员死亡保额已达30万元、医疗保额达3万元、意外猝死保额达20万元。但是,尽管这种保险赔付可以对工伤者家庭的经济状况有所缓解,但却不能成为长期生活保障。广西自治区推出的这项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然是一种商业保险,却是对强制工伤保险的一项补充,给建筑工人上了这份“双保险”之后,出现之后,不仅可以享受到强制保险的一次性赔付,还有这份商业保险来作为长期生活保障,尤其是明确规定不准建筑企业以任何理由向工人摊派保险费,着实是农民建筑工的一大福音。
  城市的建设发展离不开农民兄弟的贡献,尤其是建筑企业,农民工更是这一行业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发生在这一行业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问题也最多,除了常见的“欠薪”之外,出现工伤得不到及时治疗、救助、补偿、赔偿等,更是给这一群体遭遇工伤的家庭从此陷入困境,但是,由于这一行业和农民工性质的特殊性,流动性强、维权意识差、用功缺乏规范,甚至很多连最基本的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订,一旦出现工伤,按正常程序规范确实难以处理,在这些问题一时还难以完全解决的情况下,用政策的强制保险为依托,加上由政府采购和推出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有效解决了农民建筑工的工伤待遇和生活保障问题,这无疑是解决了农民建筑工最大的后顾之忧,也是农民工最实际的“民生”。
  其实,在我们这个处在经济转型的社会中,很多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靠不断的改革和探索,尤其对于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社会保障、工伤医疗等诸多问题,更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只要政府着眼于最关键的民生问题,多动用智慧和科学,群众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还是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加以解决,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推出的这项旨在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然属于商业性质,其具有社会保障的公益性质也很明显,更可贵的是政府将这种保险作为农民工工伤的附加保障,且不让农民工个人增加一分钱负担,不仅是有益尝试,作为一种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的探索更是可圈可点,让农民建筑工多一份保险和保障,农民兄弟就多一份放心与安宁,社会就多一份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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