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使用寿命内建筑不得随意拆

更新于:2022/02/08821人浏览来源:新商报 收藏

目前,我市正处于全域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以绿色、生态、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发展绿色建筑,加大绿色生态节能技术的推广力度,能够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培育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破解资源环境对城市化发展约束等难题与矛盾。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加快绿色建筑发展,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我市出台了《大连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两年改造

  老旧供热管网200公里

  《方案》要求,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65%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我市计划完成新建绿色建筑250万平方米;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到2020年末,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十二五期间,还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

  与此同时,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到2015年末,按热量计量收费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以上;撤并低能效、高污染的供热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末,拆除分散锅炉房100座;开展城市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热损失,降低循环水泵电耗,到2015年末,改造老旧供热管网200公里。

  大型公共建筑及保障性住房

  今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为了完成相关目标,我市将科学做好城乡绿色建筑土地使用规划及绿色建筑建设规划。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以绿色、节能、环保为指导思想,建立包括绿色建筑土地使用比例、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研究制定《大连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政府投资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与此同时,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

  正常使用寿命内

  建筑不得随意拆除

  大力推动水源热泵、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是实现建筑节能的有效手段。依托大连丰富的海水资源,我市将大力推广使用海水源热泵技术。在2015年前,出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研究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开展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计划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50万平方米,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

  此外,我市还将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的产业化装修模式,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加速住宅产业化发展。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记者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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