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行政区建筑降低抗震质量 最高罚款100万

更新于:2022/02/08591人浏览来源:贵州都市报 收藏

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将按照地震烈度6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规划和设防。1月9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贵阳市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草案)》提请审议。

“尽管贵阳属地震低烈度区,但近年来汶川、玉树、芦山等特大地震的严峻形势,对贵阳市的抗震防灾工作提出警示。”贵阳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贵阳市相关监管制度不健全,在建设活动中没有严格执行抗震技术标准;城乡房屋建筑、市政及农村基础设施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差距大,既有建筑、公共基础设施等需要进行抗震加固。

《办法(草案)》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地震烈度6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规划和设防。中小学、托幼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重点设防类和高于本地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构造措施进行规划和设防。违者,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监理的;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抗震质量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办法(草案)》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设防类标准。需要提高标准的,应当报送市抗震办公室备案。对于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结构、市政及农村基础设施的防灾及抗震等设施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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