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十部门联手治建筑扬尘达到“6+1”

更新于:2022/02/08707人浏览来源:临沂日报 收藏

目前,山东省临沂市正处于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阶段,建筑工程的自身特点与施工理念的滞后,使建筑扬尘成为城市空气污染源之一。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临沂市委、市政府着手对城区建设扬尘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市住建委牵头负责,发改、公安、财政、国土、林业、环保、城管、园林、房产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对城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城市房屋拆除工地、城市城中村和旧住宅小区改造及新建项目集中的开发区工地、城市主次干道、建筑渣土运输、城市地面裸露区域等进行分工治理。

    为切实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市住建委等10部门摸清产生扬尘的源头,明确治理重点,逐一对症下药。像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工地,必须达到“6+1”标准,即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和在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安装监控系统“1个摄像头”的整治目标。在房屋拆除工地施工时,要进行洒水或喷淋降尘,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由专人负责清洗渣土车辆及打扫工地出入口卫生。

    为有效控制渣土车扬尘污染,临沂市严格实施渣土车辆运输许可制度,要求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单位到市城管局进行登记备案,办理《临沂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登记证》,杜绝无证运营。同时建立渣土运输路线审批制度,加快GPS定位监控系统建设,纳入数字城管系统,实现对运输车辆作业情况的实时监控。据市城管局渣土办介绍,目前市区已登记备案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176台,全部进行密闭改造,并安装了定位系统;具备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格的企业已达14家,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的市场主体初步形成。

    临沂市还将扬尘防治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考核。对防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限制承接新的项目;把施工扬尘防治情况列入安全文明工地的考核标准,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中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并将扬尘防治情况作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达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随着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城区空气质量正得到有效改善。11月12日,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防治工作座谈会上,省住建厅充分肯定了临沂市治理扬尘经验,要求建设部门在扬尘治理上责无旁贷,首先形成有效的强大合力,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有关要求,同时总结推广“临沂模式”,打赢扬尘治理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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