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4宗违法建筑调查取得突破进展

更新于:2022/02/08546人浏览来源:南方日报 收藏

日前,清远市调查处东城街道违法建设领导小组透露,东城4宗违法建筑调查处理工作得到重大突破,部分违建房屋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书。

  事实上,清远市委、市政府对打击违法建筑的决心很大,也做了很多工作,但为何违建私建仍在规划、城管、建设部门的声声叫停中“顶风作案”呢?执法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这些违法建筑物又是如何形成的?购房群体怀着怎样的侥幸心理?本组系列报道将继续关注。

  15单位成员组成调处小组

  5月23日,清远市规划局在其官方网站挂出“关于东城部分典型违法建筑的通告”。公告指出,“经调查核实,东城街办辖区有4宗较大型建筑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违法建筑,其销售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请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

  这4宗大型建筑分别为:位于“和富东城”北面的小区。此处建筑共6栋,每栋为7层半,占地面积约51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800平方米。澜水临时市场两侧2栋建筑。东侧一栋名为澜水市场综合大楼,高15层,占地面积约2515.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189平方米;西侧一栋名为澜水豪庭综合大楼,高15层,占地面积约1848平方米,总面积约23800平方米。活力城西南侧3栋建筑。每栋为七层,建筑占地约面积约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424平方米。莲塘市场南侧2栋建筑。2栋(每栋2梯)8层住宅楼,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800平方米。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就接到群众投诉。经过调查核实,6月底,清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清远市调查处东城街道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该小组成员单位涉及15个部门,包括市规划局、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局、消防局、司法局、供电局、水务局、自来水公司、国土局、住建局、清城区政府、东城街办等。

  初步核实涉事业主643户

  清远市委、市政府在成立调处领导小组后,马上制订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下设查处组、维稳组和督察组。

  其中,查处组主要负责对违法建设的进一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牵头单位为市规划局和城区政府。

  6月21日,清远市规划局在其官网贴出公告,2013年6月24日至7月5日期间,对清城区东城街辖区内4宗违法建设涉及房屋的购买人进行登记备案,要求涉及4宗违建房屋的购买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单据等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到东城街违法建设办公室(东城莲塘村委会)进行申报登记,并按要求填写购房登记表。逾期不申报登记备案的后果自负。

  同时在违建工地、市场公共区域等均贴上此公告。

  截至7月5日,据查处组12日的摸底调查数据显示,共有643户签了购房协议书,共涉及合同金额1.87亿左右,已经支付1.25亿左右。其中,位于和富东城北侧的小区共6栋于2009年建设,澜水市场综合大楼于2011年年底建设,其他两宗于去年年底建设。

  处理方案最快下周出台

  据了解,购买这些违建房屋的业主主要来自阳山、清新、连州、广州、香港等地。当中有普通务工人员,买不起商品房,经不起违建房屋低价诱惑。而一些来自香港的主要是购买商铺,以侥幸的心态投资。

  为了核实这些业主的信息,领导小组决定连续12天时间去摸底调查。同时,市供电、水务局、自来水公司对违法建筑断水断电,所有违建工地全部停工。

  初步核实了业主情况后,清城区政府及东城街办还逐一找到违建主体谈判,积极做思想工作。据东城街办相关人员透露,处理方案最快下周出台。为了巩固成果,该领导小组提出,要深刻吸取教训,并召开了誓师动员大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违法建筑行为。

  “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不能补办证件,不能因为成了既定事实,通过罚款或其他途径获得合法身份。”清远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建主体藐视国家法律,不通过合法程序私建房屋,抱着暴利心态,以低价诱惑购房者,对此违法行为相关部门绝不手软。同时他还提醒市民不要因贪图便宜购买不合法的房屋,以免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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