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实施建筑保护条例 立法遏制过度拆迁

更新于:2022/02/08674人浏览来源:人民网 收藏

原标题:陕西拟实施建筑保护条例 立法遏制过度拆迁

人民网西安5月28日电(张伟)为保护陕西省各地的历史建筑、优秀现当代建筑和普通建筑等,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审议《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条例》草案修改稿中规定,严格控制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经批准在重点保护建筑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空调、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具体保护类别要求,不得破坏其空间环境和景观。现有的户外广告、招牌、空调、霓虹灯、泛光照明等设施不符合重点建筑保护类别要求的,应当限期拆除。

针对漠视城乡规划、随意拆迁、大量建筑不到设计年限就被拆除,造成极大社会资源浪费的现象,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条分别从服从规划、杜绝随意拆迁、规划实施方面作了规定、约束和规范,以遏制过度拆迁的现象。

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七条就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活动,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充分利用既有建筑,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杜绝随意拆迁,节约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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