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更新于:2022/02/08743人浏览来源:网络 收藏

西宁讯 (袁立军 闫龙伟) 目前,全省现有高层建筑940余栋,且多数接近百米。为提升高层、地下建筑防控火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消防总队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分区管理,分片包干,大力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

  此次专项检查,各地主要对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建筑物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消防管理中,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对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等进行检查。针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限时整改,全力消除火灾隐患。为提高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防控能力,省公安消防总队统筹部署,创新举措,对全省1742家建筑单位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事故广播、消防电梯、消防电源8个科目37项内容进行了调查和测试,建立台账2173余份,系统录入灭火救援指挥系统,方便官兵熟悉和掌握,大力提升高层、地下建筑灭火和防控火灾能力。

  与此同时,各地推行“片区管理,逐栋建档,分层设防”火灾防控体系,对高层建筑实行“户籍化”管理,对每栋高层建筑建立“户口档案”,通过对高层建筑设施登名造册,实现建筑设施的动态监控,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实行 “黑名单”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一线执勤部队完善预案、加强演练,通过实战模拟、夜间联动、区域配合演练,大力提高消防部队高层地下建筑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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