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业发工资须给本人 不得发放给"包工头"

更新于:2022/02/08949人浏览来源:北青网 收藏

  今后,北京市建筑企业的工人上岗前将签订新修订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细化劳动报酬约定条款。其中必须明确是“计时”还是“计件”,工人试用期的月工资标准应明确,工资须直接支付本人,不得发放给“包工头”。

  记者从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应用于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

  据悉,示范文本提供了两种工资约定方式,一种为按日计算工资,另外一种为计件工资。实行按日计算的,示范文本提示双方应明确约定日工资标准,在约定日前,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每月进行工资核算,并签字确认。

  实行计件工资的,示范文本提示双方应明确约定工作量计算标准和单价,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前,根据工作量核算工资并签字确认。

  针对工资的发放,有关部门特别强调,工人工资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方式直接支付本人,并签字确认,不得发放给“包工头”。

  此外,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下一步本市人力社保部门将与市住建委共同对辖区内工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工资等核心条款不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约定内容与政策法规相悖的,将要求限期改正。

  温馨提示

  各建筑企业可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bjrbj.gov.cn)和北京市住建委(www.bjjs.gov.cn)网站,下载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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