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既有民用建筑80%以上不节能

更新于:2022/02/08764人浏览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收藏

  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0%以上,近几年山东省平均每年竣工民用建筑6000万平方米以上,现有的10多亿平方米城镇既有民用建筑中,80%以上属于不节能建筑,迫切需要尽快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法律支持。23日,青岛代表团郭风等13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


  郭风等13名代表提出,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不严,建筑节能改造推进难度大,公共建筑能耗居高不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及水平不高,农村墙改建筑节能工作进展缓慢。我省虽然在这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层次较低、约束力不强、推动作用较小,难以适应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的需要。


  自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来,广东、河北、湖南、湖北、山西、陕西及上海、重庆、深圳、南京、沈阳等省、市先后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也颁布实施了《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力推动了当地的建筑节能工作。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代表们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用能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建筑节能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明确实施建筑节能的程序、环节及要求,切实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进一步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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