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筑质量排名"垫底"两次 施工企业要全面停工整改

更新于:2022/02/08897人浏览来源:羊城晚报 收藏

建筑质量排名“垫底”两次

施工企业要全面停工整改

广州将实行“末位工程管理法”,3 月1 日起执行

羊城晚报讯 记者吕楠芳报道:优胜劣汰,广州管理建筑质量再出“绝招”。记者14日从广州市建委获悉,《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末位管理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同一工程若连续两个评价周期被列为“末位工程”,或同一施工企业在一个评价周期内有3 项或以上工程被列为末位工程的,将暂停该施工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所有承建工程的施工活动,还要自行组织全面整改。

据悉, 目前有少数企业消极应对诚信评价制度, 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严,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低, 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甚至导致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为加强对此类企业的行业管理,建委决定实行“末位管理法”制度。

“末位工程”如何确定? 记者从通知中获悉, 按照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在施工现场评价周期内,按施工现场诚信评分由低到高的原则,由各区(县级市)建设局按在监工程总数的5%确定末位工程数量。广州市管工程中的末位工程, 分别由所负责监督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上报市建委确定。本辖区或所监管的工程管理现场整体水平下降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 可适当提高末位工程所占工程的比例。

以下情形的工程, 在评价周期内,应当列入本辖区的末位工程范围: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工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本市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拒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或被依法责令停工整顿,擅自开工的。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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