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百万吨建筑垃圾就地利用
更新于:2022/02/08已793人浏览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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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是城市管理顽症之一,目前全市在建违法建筑平均拆除率仍在70%以内。据“12319”城建服务热线统计,市民对违法建筑的投诉量持续多年占据市民投诉举报城市管理问题的前三位。
在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拆违情况汇报会上,市建交委主任黄融说,本市违法建筑的整治经历了几个阶段。上世纪90年代,违法建筑基本是以生活困难群体解决住房和生活困难而进行的“小搭小建”。老式里弄四世同堂、三代同屋的情况十分普遍,厨房、卫生间多为合用,部分住宅甚至没有厨卫设施,不少居民采用搭建的方式缓解住房困难,那时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加以界定和规范。此后,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违法建筑逐步成为治理违法建筑的重点对象,对此,市人大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确定了违法建筑的认定范围。本世纪初,随着住房改革和房屋商品化,产生违法建筑的成因逐步转向受经济利益驱动。由于房屋价值日益升高、一些市民或单位依靠搭建违法建筑获取更大的建筑面积,用以居住、经营或谋取租金。一些开发商为吸引购房者,暗示或明示业主可占用公共空间进行搭建,或建议业主在建筑物顶部露台进行阳光房搭建,特别是部分别墅区业主为追求个性化设计风格或更大建筑面积,逐渐搭建出一批违法建筑。
近年来,社会关注更多聚焦在城郊结合部和别墅区违法建筑,以及正在实施的违法搭建。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实施两年来,全市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约83万多平方米,新建违法建筑拆除力度提升明显。但对存量违法建筑普查结果的初步统计显示,全市仍有存量违法建筑26万余户、30万余处、近1700万平方米。
违法建筑为何难拆,有哪些难点尚待突破?常委会委员认为主要归结为三点,首先,社会整体法制意识还不健全,相当一部分市民对违法建筑侵害社会公共资源、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挑战法制权威和政府公信力的严重危害仍然认识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受“法不责众”、“你搭我也搭”、“拆我先拆他”等攀比意识的影响,加上违法搭建的利益驱动性强,造成部分市民的违法搭建行为层出不穷。另外,拆违执法中实施难度不小,拆违执法触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经常受到当事人各种手段的阻挠。据初步统计,2009年10年至今,累计已有4000余起拆违行动被迫中止。在具体查处执行中,存在入门难、取证难、执行难、材料保管难等操作性问题。此外,政府部门在拆违推进工作中仍存在推诿扯皮等薄弱环节。部分执法人员常常出现畏难情绪,拆违态度不坚决、不作为。
吕贵委员认为,别墅区的违法建筑难以得到有力整治,社会影响恶劣。拆违工作要体现社会公平,可以把别墅区作为拆违的攻坚点。朱言文委员建议,要建立相关督促机制,提高拆违工作在区县领导考核中的权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