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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春:深入推进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更新于:2022/02/08已866人浏览来源:财政部网站 收藏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张少春副部长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暨部分省市节能改造协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
(2011年6月9日 北京)
今天,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暨部分省市节能改造协议签字仪式”,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战略部署,加大体制机制创新,突出重点省份与重点市县,把“十二五”时期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下面,我就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领导很重视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先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了工作要求;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将被国务院列为“十二五”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入”。我们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决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节能减排是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将进入攻坚期,一方面,随着我国能源消耗总量的持续快速增长,资源能源与生态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投入少、见效快的政策措施在“十一五”期间大部分都已经采用了,当前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难度在不断加大,需要充分挖掘各领域、各行业的潜力。目前,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是能源消耗增长最快的领域,特别是北方地区建筑能耗比较大,占全国城镇建筑用能的40%以上,许多北方城市冬季采暖煤烟型污染比较严重,是整个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十一五”期间完成的1.8亿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建筑使用寿命周期内,将累计节约能源4000多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近1亿吨,减排二氧化硫800余万吨,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非常突出。为此,“十二五”时期要把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摆在节能减排工作的突出位置,并力争实现较大突破。
(二)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改善居住条件、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问题是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之一。老旧住宅的居住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由于建筑围护结构普遍缺乏保温措施,冬天室内温度低,居住条件差。经过节能改造,不仅室内温度普遍能够提高5℃以上,增强室内热舒适度,而且有效解决房屋渗水、噪音等问题,一些地方还把节能改造与旧城区综合整治相结合,使改造后的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数”。节能改造已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暖房工程”与“暖心工程”,许多地方居民要求改造的呼声很高。李克强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在吉林省调研时,对节能改造所取得的良好政策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据测算,“十一五”期间,节能改造使200万户城镇居民受益,成为改善中低收入者居住条件的重要渠道。
(三)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促进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途径。实行节能改造,可有效带动新型建材、仪表制造、建筑施工等相关产业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世界上许多国家,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如金融危机时期,美国经济振兴法案中,拨款47亿美元对10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宅进行节能改造,英国、法国、德国等政府也都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公共住房和廉租房进行节能改造等。当前,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有利于保持相关行业的稳定增长。而且,从总体上来看,“十二五”时期我国房地产行业将步入集约节约、内涵式发展轨道,将更加注重建筑的内在品质,更加注重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有关专家预计,我国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与提升,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万亿元。北方建筑节能改造的突破,将有效启动上述市场,加快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把“十二五”时期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向深入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十二五”时期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将在北方15个省(区市)全面推开,要进一步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正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在中央部门与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时期超额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节能减排、改善民生等多重政策效果,并初步形成了政府积极引导、群众广泛欢迎、企业主动参与、社会关注度明显提高的良好工作局面。但我们也要看到,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只是刚刚起步,工作任务还很重,据初步统计,北方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约12亿平方米,如果再考虑节能建筑的热计量改造部分,需要改造面积将达到20亿平方米,并且,进一步开展工作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包括,资金筹措机制不健全,完成全部节能改造资金总需求超过3000亿元,资金缺口比较大;部分地方对节能改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供热计量改革滞后,制约了节能效果与企业居民投资改造的积极性等等。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同意的意见,下一步将大幅度扩大节能改造规模,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北方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这是中央在总结“十一五”工作经验基础上,根据推进节能减排的总体部署、适应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勇于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综合考虑地方工作基础等因素,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文件要求,“十二五”期间各地至少完成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的35%,按此计算,全国要完成改造4亿平米以上。我们鼓励重点省份加快实施改造,如到2013年北京市、吉林省累计完成改造比例将超过50%。其他地方也要按照要求,结合当地情况确定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并同步推进节能建筑的热计量改造,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成“十二五”节能改造任务,将有效改善北方地区建筑的节能性能和居住品质,将使约700万户城镇居民直接受益。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为完成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提供资金保障。资金筹措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关键也是难点。“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有效引导了各方加大投入,共投入改造资金2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90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08亿元。“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政策创新,加快完善以市场融资为基础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一方面,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筑节能改造有利于保障改善民生与促进节能减排,应当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以奖代补”办法,将按照严寒地区55元/平方米、寒冷地区45 元/平方米补助标准及各地完成的改造任务,足额兑付中央奖励资金。地方各级财政也应加大投入,吉林省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通过预算安排及政府债券等渠道,2011年当年地方安排财政资金达到22亿元,体现了当地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与山西省的省、市两级财政按中央补助1:1:1配套资金。北京、天津市地方财政保障力度也很大,有效推动了工作。因此,希望大家提高认识,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主动安排配套资金。
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市场化融资。这是筹集节能改造资金的重要渠道。节能改造与住户利益直接相关,要积极引导居民或原产权单位投入,如唐山市通过加强宣传解释,主要由住户支付更换节能型门窗的费用,不仅减轻了资金压力,还在施工过程中得到了住户的配合与支持。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定要突出热力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改造中的市场主体地位,努力创造有利于节能服务运行的政策环境,鼓励热力企业加大对节能改造的投入,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或增加热源供应等方式,收回改造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暖行业,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并分享收益,不断拓宽改造资金来源。在这方面政策创新的空间很大,各地一定要积极探索、勇于开拓。
(三)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更加高效地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顺利推进这项工作既要加大投入,更要健全机制,要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注重突出重点,积极推进重点市县“节能暖房”工程,实现以点带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需要集中政策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实施重点市县“节能暖房”工程,以市县为单位整体推进,有利于发挥组织优势,有利于取得共识,也有利于迅速扩大政策效果。根据地方配套政策落实情况,我们选择并启动了第一批“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对重点市县将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加快拨付补助资金,直接给予政策指导,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力争用2-3年时间使重点市县建筑能耗明显下降、煤烟型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把重点市县建成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示范样板与“排头兵”。
二是注重明确责任,签订省部级节能改造协议,形成工作合力。地方政府是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责任主体,中央政府主要从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支持与推动。今天,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工作基础较好的北京、天津、吉林、内蒙、山东5个省区市签订了节能改造协议,进一步明确了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各自的目标责任。2011-2013年财政部对上述地区的资金补助额度达到91亿元,资金主要由地方统筹使用;5省区市也承诺将保质保量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亿平米以上。签订改造工作协议,实现了责权利相统一,是确保完成节能改造任务的重要工作机制保障。
三是注重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综合改造,放大政策效应。“十一五”期间,许多地方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其他正在进行的城市改造工程项目相结合,实现了政策资源整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十二五”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将节能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区综合整治、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衔接。要坚持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并做到资金渠道不乱,既完成各自建设改造任务,又取得综合改造效益,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
四是注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供热计量改革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而且,实行热计量收费,解决“节能不节钱”的突出问题,将为市场化融资创造基础条件。但由于此项工作涉及供热保障与供热企业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难度比较大。下一步,要加大改革攻坚的力度,坚持节能改造与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同步实施,并将热计量改造作为享受财政补贴的必要条件;要加快完成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等,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供热计量改革取得较大突破。
三、狠抓工作落实,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效果来
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对千家万户的百姓,情况复杂,工作难度比较大。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下一步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几点建议与要求。
(一)加强质量管理,建设精品工程。“十二五”时期工作量成倍放大,更要注重确保质量。要严把材料关,坚决杜绝伪劣产品入场;严把施工关,加强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严把安全关,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安全等。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衡量标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通过改造真正使“能耗降下来、房子暖起来”,使百姓得到的实惠看得见、摸得着,能够经得起各方面检验。
(二)积极行动起来,抓紧工作进度。从地方上报的工作计划看,许多省份今年工作任务安排得比较满,再加上北方地区施工期较短,时间紧、任务重。当前,正处于工程准备与开工的关键时期,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工作,要尽快明确“十二五”工作任务与配套政策,特别是要做到前3年任务落实、政策落实、资金落实。今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到省,地方安排的配套资金也要及时到位,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沟通协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涉及面较广,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推动。借鉴“十一五”工作经验,要建立由地方政府牵头、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改、物价、供热、房产等主管部门参加的议事协调机制。特别是财政部门要主动开展工作,与相关部门做好配合与服务。
(四)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中央部门与省里都要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注重绩效评价,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与有效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进行专门的核查检查与政策督导;地方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工程验收等工作。
同志们,“十二五”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抓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领导重视、群众期盼、社会关注,让我们以扎实的行动、创新的机制、严格的管理,把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共同推向深入,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为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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