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新闻资讯
山西:建筑工程新条例给安全生产划句号
更新于:2022/02/08已969人浏览来源:中国广播网(北京) 收藏
中广网太原7月2日消息(记者徐江帆)从本月开始实施的《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筑工程基本完工、大型机具和作业人员撤场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这是山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创新,将有利于强化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
据了解,由于没有法律依据,以往建筑工程往往只在开工前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但完工后没有安全生产评价,不能形成闭合管理。新《条例》适应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新的发展形势和工作要求,同时也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证,新建建筑工程将实施“闭合管理”。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以及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单位“四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内容。
推荐建筑考试培训课程
- [02-22] 2025年施工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质量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资料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材料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劳务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机械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标准员考试报名
- [02-22]2025年北京安全员考试大纲
- [02-22]安全员考试大纲
- [04-08]2025年北京安全员考试报名培训
- [02-22]2025年北京安全员考试时间(共四期)
- [10-29]2024年安全员(安管人员)证书延续继续教育的通知
- [02-27]2024年北京住建委安全员考试时间(共七期)
- [11-24]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北京市安全员考试暂停的通知
- [10-12]2022年度安全员(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复核的通知
- [09-27]2022年北京住建委安全员考试时间调整通知
- [08-31]2022年度北京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通知
- [07-01]北京住建委:恢复安全员等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