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启动高层建筑打违除患行动

更新于:2022/02/08732人浏览来源:苏州日报 收藏

  苏州日报讯 即日起至 7月1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公共建筑“打违除患”集中整治行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施有力督改和坚决打击。整治活动将清除一批严重的火灾隐患,打击一批严重的违法行为,使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此次整治行动的主要整治对象是已投入使用的所有高层公共建筑。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改造、装修、开业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搭建违章建筑;各类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值班是否符合规定,值班人员是否具备岗位资格和操作能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是否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电(气)焊或其它明火作业;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实施统一管理。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八种消防违法行为将被重点查处,包括存在违法建设、改造、装修、开业和违法搭建违章建筑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消防控制室设置和值班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员不具备岗位资格和操作能力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存在“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罚款;消防车通道不畅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违反规定电(气)焊或其它明火作业的,以及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拘留;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明确,或未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实施统一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处分或警告处罚。

  据悉,为顺利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消防部门专门成立整治办公室,制定了操作性高、实用性强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在整治过程中,将综合运用处罚、查封、拘留、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以及抄告行业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等手段,并加强与建设、安监、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隐患整改。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鼓励新闻媒体对拒不整改、隐患严重或较多的单位进行曝光。消防部门也将发动单位主动参与,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同时加强对隐患单位整改工作的服务指导,帮助单位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按期完成整改。(来源:苏州日报 记者:苏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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