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大气污染 海南加强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

更新于:2022/02/08828人浏览来源:南国都市报 收藏

  南国都市报5月8日讯 (记者 党朝峰)日前,海南省住建厅印发《海南省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海南省2019年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确保海南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方案要求,至2019年底海口、三亚、儋州城市建成区机械清扫率达92%,其他市县城市建成区机械清扫率达80%,有条件的市县向镇墟延伸;至2020年底海口、三亚、儋州城市建成区机械清扫率达95%以上,其他市县城市建成区机械清扫率达85%以上,基本做到镇墟与城市同步。

  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暂时不能开工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机场、码头、车站、广场以及省市重点工程周边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各市县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作业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方案要求各市县环卫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大力推行洒水车对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进行洒水降尘,特别是保证主次干道和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路段每天洒水两次以上,高温高峰时段,增加洒水次数。

  对垃圾清运车辆污水储存箱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证密闭完好。确保在作业过程中关闭车厢后挡板,避免发生异味渗出及垃圾掉落、垃圾袋飘散飞舞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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