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男子乱倒建筑垃圾,事后长安区城管竟被敲诈勒索10万元!

更新于:2022/02/081118人浏览来源:网络 收藏

12月29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凌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又8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凌某,2017年因乱倒建筑垃圾,长安区马王街办城管执法大队的两名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制止,并将其挖开用于倾倒建筑垃圾的土坑填埋,期间凌某与两名城管的工作人员产生了矛盾,事后一直怀恨在心,直到今年两名城管人员离职后,李某便展开了报复。

2018年3月27日,被告人凌某驾车先后找到二被害人,开车将两人拉至人迹罕至的某村公坟处,持刀进行威胁,要求了却以前的矛盾。后又驾车将二人拉至108国道南侧的一片空地,持刀继续威胁,并将二人锁于车内,声称车上有爆炸物,向二人索要10万元。

二名被害人迫于无奈答应了凌某,随后报警,公安人员从被告人腰间发现疑似爆炸物的物品,并从其驾驶的小轿车内提取两把黑色武士刀和一把砍刀。经过鉴定被告人腰间的爆炸物类似于烟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12月29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判。

最终,长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管制刀具、制作疑似爆炸物品威胁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被告人系犯罪未遂、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系初犯及偶犯、已取得被害人曾某某谅解的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凌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小编想说:西安之前很多地方都被人乱倒建筑垃圾,有的甚至半夜直接偷偷的倒在马路上,等到人们第二天发现时路却已经被堵死了,乱倒建筑垃圾本来就缺德,人家城管只是阻止你了不良行为,没想到你却怀恨在心,反倒敲诈勒索人家10万元,被判3年多只能说是你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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