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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建 建筑专业背诵的知识点
更新于:2022/02/08已841人浏览来源:网络 收藏
1、甲级建筑、复合地基与软弱地基上的乙级建筑、加层与扩建建筑、受临近影响大的建筑等需要施工与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
观测周期的影响因素包括:①建筑物的特征;②变形速率;③观测精度;④工程地质条件。
施工期间,建筑物沉降观测次数与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2、当建筑变形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同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变形测量方案:(1)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2)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3)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4)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5)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3、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监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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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无法验槽的情况:(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推迟验槽的情况:(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验槽的主要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⑴持力层明显不均匀;⑵浅部有软弱下卧层;⑶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⑷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4、换填地基法
灰土地基:适用于加固深1~4m厚的软弱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等,还可用作结构的辅助防渗层。
砂和砂石地基:适于处理3.0m以内的软弱、透水性强的黏性土地基,包括淤泥、淤泥质土;不宜用于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及渗透系数小的黏性土地基。
粉煤灰地基:用于作各种软弱土层换填地基的处理,以及作大面积地坪的垫层等。
5、梁和板宜同时浇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单向板宜沿着板的长边方向浇筑;拱和高度大于l m时的梁结构,可单独浇筑混凝土。独立基础混凝土浇筑不允许留设施工缝;条形基础混凝土浇筑分段分层连续浇筑,一般不留施工缝。
6、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宜留置在基础、楼板、梁的顶面,梁和吊车梁牛腿、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高超过1m),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3)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4)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中l/3范围内;(5)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6)双向受力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施工缝的处理:(1)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2)在表面上,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3)浇筑前,在施工缝处刷一层水泥浆(可掺适量界面剂)或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7、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中留设脚手眼:①半砖墙和砖柱;②过梁上与过梁成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④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的范围内;⑤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的范围内。
8、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如无切实有效措施,不得使用于下列部位:(1)建筑物室内地面标高以下部位;(2)长期浸水或经常受干湿交替部位;(3)受化学环境侵蚀(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环境;(4)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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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水施工的特点:科学利用工作面,争取时间,合理压缩工期;工作队实现专业化施工,有利于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工作队及其工人、机械设备连续作业,同时使相邻专业工作队的开工时问能够最大限度地搭接,减少窝工和其他支出,降低建造成本;单位时间内资源投入量较均衡,有利于资源组织与供给。
1、无节奏流水施工的特点是:①各个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通常不相等。②流水步距与流水节拍之间存在着某种函数关系,流水步距也多数不相等。③每个专业工作队都能够连续作业,施工段可能有间歇时间。④专业工作队数目等于施工过程数目。
2、工期优化的原则:(1)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2)有备用资源的工作;(3)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资源、费用最少的工作。
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步骤:(1)收集编制依据;(2)划分施工过程、施工段和施工层;(3)确定施工顺序;(4)计算工程量;(5)计算劳动量或机械台班需用量;(6)确定持续时间;(7)绘制可行施工进度计划图;(8)优化并绘制正式施工进度计划图。
4、质量计划编制依据:①合同、图纸文件;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③法律、法规;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应有项目经理主持编写。
5、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的内容:①编制依据;②项目概况;③质量目标;④项目质量管理体系;⑤项目资源管理;⑥产品实现;⑦测量分析与改进;⑧文件和记录控制;⑨创优措施;⑩项目质量计划管理
6、项目质量管理程序:①明确项目质量目标。②编制项目质量计划。③实施项目质量计划。④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情况。⑤收集、分析、反馈质量信息并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7、钢筋工程验收: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包括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
①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②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③钢筋锚固长度,箍筋加密区及加密间距;
④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长度、接头百分率);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率)。
8、质量控制资料有: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9、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的条件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①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①分部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①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③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④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①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③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④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⑤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0、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①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③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④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⑤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经返工重做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11、主体结构工程资料包括:①施工单位自检,自评报告;②监理质量评估报告;③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认可;④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⑤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⑥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⑧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⑩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主体结构验收主要依据: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设备技术说明书;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其他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体结构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建设工程主体验收实施监督,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主体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
建设工程主体验收按施工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的程序进行。
12、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实况资料;合同文件;技术文件、档案;建设法规。
13、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及及技术分析;(5)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6)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4、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①挖方边坡塌方原因:坡度不够;降排水措施不得力;边坡顶部堆载过大;土质松软、开挖次序不当。
②预制桩桩身断裂原因:桩身弯曲过大,桩尖偏离轴线大;桩入土后遇到大块坚硬障碍物,把桩尖挤向一侧;稳桩不垂直;相邻两节桩不在同一轴线上;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不足或者已经产生了裂纹未发现。
③墙体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防治:加强基础的钎探工作;合理设置沉降缝;提高上部结构的刚度,增强墙体抗剪强度;宽大窗口下部应设混凝土梁。
④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土的含水率过大或过小;填方土料不符合要求;碾压或夯实机具能量不够,达不到影响深度要求,使土的密实度降低。
⑤钢筋错位:钢筋未按照设计或翻样尺寸进行加工和安装;钢筋现场翻样时,未合理考虑主筋的相互位置及避让关系;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钢筋被碰撞移位后,在混凝土初凝前,没能及时被校正;保护层垫块尺寸或安装位置不准确。
⑥混凝土强度等级偏低,不符合设计要求:配置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材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拌制混凝土时没有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或操作中未能严格按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规范操作;拌制混凝土时投料计量有误;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
⑦混凝土表面缺陷:模板表面不光滑、安装质量差,接缝不严、漏浆,模板表面污染未清除;木模板在混凝土入模之前没有充分湿润,钢模板脱模剂涂刷不均匀;钢筋保护层垫块厚度或放置间距、位置等不当;局部配筋、铁件过密,阻碍混凝土下料或无法正常振捣;混凝土坍落度、和易性不好;混凝土浇筑方法不当、不分层或分层过厚,布料顺序不合理;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规定要求,且未采取措施,导致混凝土离析;漏振或振捣不实;混凝土拆模过早等。
15、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程序: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实施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措施计划实施结果的验证;评价安全管理绩效并持续改进。
16、安全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②管理目标;③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④规章制度;⑤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⑦应急准备与响应;⑧资源配置与费用投人计划;⑨教育培训;⑩检查评价、验证与持续改进。
17、重大危险源的评价:(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2)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3)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五临边”: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周边、卸料外侧边、跑道、斜道边
“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五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不定期检查。
“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六杜绝”:伤亡事故、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事故、高出坠落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
18、支护结构监测包括:(1)对围护墙侧压力、弯曲应力和变形的监测。(2)对支撑(锚杆)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3)对腰梁(围檩)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4)对立柱沉降、抬起的监测等。
周围环境监测包括:(1)坑外地形的变形监测。(2)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监测。(3)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等。
19、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①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②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③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④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⑤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⑥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20、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①挖土机械作业安全。②边坡与基坑支护安全。③降水设施与临时用电安全。④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安全。⑤桩基施工的安全防范。
21、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2、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要求确定搭设(包括拆除)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主要应包括:(1)材料要求;(2)基础要求; (3)荷载计算等P267。
23、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1)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2)建筑物高度超过24m;(3)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4)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
24、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项目经理组织脚手架检查):(1)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2)每搭设完6~8m高度后;(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风及以上、雨、雪天气后;(6)冻土地区解冻后;(7)停用超过一个月。
25、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1)杆件的设置与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满堂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上的满堂支撑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新教材增加内容)(4)架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有超载使用现象。
26、现浇混凝土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①模板支撑系统设计。②模板支拆施工安全。③钢筋加工及绑扎、安装作业安全。④混凝土浇筑高处作业安全。⑤混凝土浇筑用电安全。⑥混凝土浇筑设备使用安全。
27、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即:超载或被吊物质量不清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28、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①临边作业安全。②洞口作业安全。③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④操作平台作业安全。⑤交叉作业安全。
1A420110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其原因(加)
29、事故的原因:
①人的不安全因素
个人的不安全因素:心理上;生理上;能力上。
人的不安全行为: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等
②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护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工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③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管理失误;对人的管理失误;管理工作的失误。
30、成本构成:
完全成本=造价-利润-税金(2011年案例四2)
制造成本=完全成本-企业管理费(2010年案例四5)
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2012年二级真题四)
31、固定总价合同适应的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2)设计详细、图纸完整、工程任务明确;(3)工程结构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宽裕;(5)合同条件完备
变动总价合同的价款调整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32、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l4d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必须招标的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也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委托工作任务。
3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有:1)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2)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3)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4)资源方面情况(财务、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等。
36、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1)进行调查、取证;(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37、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内容:①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地形状况;②全部拟建建(构)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的位置;③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运输设施、存储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临时施工道路和办公用房生活用房;④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保设施;⑤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38、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原则:①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②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③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占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④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⑤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宜分离设置;⑥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⑦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3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6)用可燃材料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40、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内容:①工程概况;②总体工作计划;③组织方案;④技术方案;⑤进度计划;⑥质量计划;⑦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计划;⑧成本计划;⑨资源管理计划;⑩信息管理计划;11项目沟通计划;12.项目风险管理计划;13.项目现场平面图;14.项目目标控制措施;15.技术经济指标。
41、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作用:①制定施工项目管理目标;②规划实施项目目标的组织、程序和方法,落实责任;③作为相应项目的管理规范,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④作为考核项目经理部的依据之一。
4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编制依据:①可行性研究报告;②设计文件、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③招标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④相关市场信息与环境信息。
4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程序:①明确项目目标;②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③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④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⑤明确项目管理内容;⑥编制项目目标计划和资源计划;⑦汇总整理,报送审批。
4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依据:①项目管理规划大纲;②项目条件和环境分析资料;③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④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
45、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程序:①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要求;②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③熟悉相关法规和文件;④组织编制;⑤履行报批手续。
46、项目质量管理程序:①明确项目质量目标。②编制项目质量计划。③实施项目质量计划。④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情况。⑤收集、分析、反馈质量信息并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47、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内容:①项目安全管理目标。②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③项目安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技术和管理措施。④对从事危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⑤对危险源及其风险规避的宣传与警示方式。⑥项目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48、项目成本管理程序:①掌握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和变动状态。②确定项目合同价。③编制成本计划,确定成本实施目标。④进行成本动态控制,实现成本实施目标。⑤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和工程价款结算,及时收回工程款。⑥进行项目成本分析。⑦进行项目成本考核,编制成本报告。⑧积累项目成本资料。
49、项目经理的安全岗位职责包括:①对项目安全施工负责;②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④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计划,消除安全隐患;⑤及时、如实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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