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新闻资讯
《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6月1日起施行 以违法建筑为经营场所不得办理证照
更新于:2022/02/08已1786人浏览来源:昆明日报 收藏
本报讯 记者孙潇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以违法建筑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不得办理有关证照。
《办法》是根据《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在结合昆明市近年来违法建筑治理情况的基础上拟制的。《办法》主要内容共32条,其中明确,具有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在合法建筑上擅自新建、搭建的;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建筑。以违法建筑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书面通知,依法不得办理有关证照。
按照《办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或者申请拆除违法建筑的,将由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发布公告,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并在公告期届满前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提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将强制拆除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拆除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成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同时规定,对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违法建筑的处置方式和程序,规定了城镇违法建筑应当拆除的情形,还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一条乡村违法建筑应当拆除情形的相关规定,规定了乡村违法建筑应当拆除的具体情形。另外,《办法》也规定了不能拆除和可暂缓拆除的城镇违法建筑的情形、违法建筑的移交等内容和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在违法建筑处置中的职责。
坚决贯彻《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昨日,由市滇池管理局组织的滇池入湖河道整治工作集中采访活动走进西山区。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西山区率先在全市运用“孢子转移技术”“速分生物微污染水处理技术”“石墨烯光催化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在多条河道开展污染物去除、水质提升工程。经过数个月的运行,几条河道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污染负荷明显下降,溶解氧、透明度明显上升,河道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4条河道已建起8座水质净化站
“入滇池(草海)河道的治理工作,一直是西山区的‘老大难’工作,受制于‘水质等截污管网、管网等路网、路网等片区开发’的固化思维,部分河道整治进展缓慢,河道水质提升困难。”西山区水务(滇管)局河道管理科科长马令祥表示。
据悉,西山区共有主要入滇河道10条,其中盘龙江、金家河、采莲河、船房河、西坝河、大观河、乌龙河7条河道水质已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新运粮河、老运粮河、王家堆渠3条河道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支流有5条,其中金家河水系的正大河、太家河已稳定达Ⅴ类,新运粮河水系的西边小河基本达Ⅴ类,采莲河水系的杨家河、清水河为劣Ⅴ类。主要支流沟渠13条,其中大沙沟、植物药厂岔沟水质已达标,而兰花沟、弥勒寺大沟、永昌河、小路沟、董家沟、小沙沟、郑河路沟含扁担沟、卖菜沟、马街沙沟、渔村沟、车家壁岔沟11条河道不同程度需进行水质提升改造。
“去年,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治理机构,运用‘孢子转移技术’‘速分生物微污染水处理技术’,在小沙沟、郑河路沟、渔村沟、车家壁岔沟4条河道建设了8座水质净化站,总处理量为每天27200立方米。其中6座为应急处理站,主要运用‘孢子转移技术’对河水进行处理,另外两座为水质提升站,采用‘孢子转移技术’+‘速分生物微污染水处理技术’提升河道水质。”昨日下午,在车家壁岔沟生态及科技治水处理示范点内,马令祥向记者介绍,这也是两座水质提升站中的一座。
据介绍,孢子转移技术是依靠细微纳米级孢子与水中的含磷物质、疏水基悬浮物形成“水-气-固三相混合物”,这种三相混合物具有表观密度小于水的特性,依靠物理特性上浮到水面,最终通过刮渣机自动刮除,从而实现水体净化的目的。而速分生物微污染水处理技术是一种能高效去除总氮的生物处理技术,由专用曝气系统、核心生物填料、专用构筑物及配套的系统运行参数组成。
记者看到,车家壁岔沟的河水在进入生态调蓄池前比较浑浊,而经处理后回补进河道的水已十分清澈。由水质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也显示,河道污水经水质净化站处理后,总氮去除率可达70%左右,总磷、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也可达到45%,溶解氧、透明度明显上升,河道水质明显改善。
782张石墨烯光催化网分解污染物
去年4月中旬,清水河日新路至广福路段内一公里多的河水中,出现了三排排列整齐、串联起来的网,每排网的两侧都固定有两排看起来很像“苹果”、漂浮在水面上的球状物。“这就是石墨烯光催化水处理净化试验项目。”马令祥说。
清水河属采莲河支流,被列入滇池治理“十二五”项目后完成河道整治2790米。由于涉及城中村改造,周边管网尚未完善,暂不具备实施工程整治条件,上游高朱村、南华小区附近有污水进入河道,至去年仍剩余710米河道整治未完成。
“经过实地勘察和专家论证,我们选择在清水河日新路至广福路段长1270米的河道内实施石墨烯光催化水处理净化试验项目。”马令祥介绍说,该试验项目以石墨烯光催化网为载体,无需外加能源动力,无需添加化学药剂或生物菌种,运用光催化对水体中有毒有机物进行分解,提高水体溶解氧,激活水体土著生态系统,从而重建水体自净功能。去年4月11日,这段河道内共设石墨烯光催化网782张。
根据监测数据,实施试验项目后,清水河(日新路—广福路段)透明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监测指标均有好转,尤其是下游污染物指标明显呈降低趋势、水质有利指标(透明度、溶解氧)含量增高,水质好转。
据介绍,针对辖区内有3条主河道、2条支流、11条沟渠存在水质不达标情况,西山区提出了“3+2+11”的分类治理模式和“一河一策”的治理思路,形成了西山区入草海河道水质改善工程规划方案。之后,西山区将继续实施老运粮河、乌龙河、扁担沟、清水河、正大河河道清淤除障工程,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主要河道及支流沟渠溢流口、闸坝改造项目,河道在线视频监控项目,并继续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减少城市面源入湖污染负荷,恢复和重建自然水循环系统,提升城市及滇池水环境质量。
记者孙潇报道
推荐建筑考试培训课程
- [02-22] 2025年施工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质量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资料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材料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劳务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机械员考试报名
- [02-22] 2025年标准员考试报名
- [04-08]2025年北京安全员考试报名培训
- [04-08]2025年北京安全员考试时间(共四期)
- [02-22]2025年北京安全员考试大纲
- [02-22]2025年北京安全员考试时间(共四期)
- [10-29]2024年安全员(安管人员)证书延续继续教育的通知
- [02-27]2024年北京住建委安全员考试时间(共七期)
- [11-24]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北京市安全员考试暂停的通知
- [10-12]2022年度安全员(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复核的通知
- [09-27]2022年北京住建委安全员考试时间调整通知
- [08-31]2022年度北京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通知
- [07-01]北京住建委:恢复安全员等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