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要消除至少9成黑臭水体 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

更新于:2022/02/08488人浏览来源:南昌晚报 收藏

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2018年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出台,今年,我省将重点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实现全省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2018年江西水污染防治目标

1. 国家考核的珠江、长江流域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2.2%,断面水质保持相对稳定,长江流域肖江江口、新联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平。

2. 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Ⅲ类。

3. 稳步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80%,南昌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低于90%。

4. 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地下水质量极差点位比例不高于考核目标。

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将继续排查并及时取缔“十小”生产项目,防止已完成取缔的“十小”生产项目死灰复燃。依法禁止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子垃圾焚烧等类别的小型企业或生产项目。

城镇污染治理方面,继续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设区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各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0%,各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均达到80%。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2018年底前,设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禁止新建投运设施不达标运行,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再生水、雨水等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该省提出,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监管,防止已关闭或搬迁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复养。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方面,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018年起,设区市政府组织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通过日常督查、重点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进行监督。

该省提出,提高用水效率,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按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要求,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地方水资源管理系统并严格监管。在地市级水资源规划或节水专项规划中,将再生水、雨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设区城市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

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继续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力度,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日供水1000吨(含)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工作;加快完成日供水1000吨以下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工作。

推进设区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加强对区域可用水源的筛查和保护,建设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2018年,未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的设区城市,应启动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实施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对江河源头及水质现状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调查和评估,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或水污染防治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列入《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柘林湖、仙女湖、万安水库、陡水湖、军山湖、珠湖、洪门水库、赤湖、八里湖、鄱阳湖、长冈水库、东津水库和武功湖以及其他有保护价值的湖库(特别是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湖库)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生态安全调查评估,推动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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