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将达30%

更新于:2022/02/08515人浏览来源:潇湘晨报 收藏

     3月29日,长沙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长沙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6年总体目标是:

    长沙市区和各县建成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整体水平的提升,为建筑节能65%标准的试点试行打下坚实基础;

    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米以上;

    深入贯彻执行《长沙市绿色建筑项目管理规定》,确保市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的基础上,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20%。通知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保障性住房,2万平米以上的办公、商场、旅馆建筑以及20万平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项目,均应按照《长沙市绿色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将绿色建筑的要求纳入到现行的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提升绿色建筑质量,鼓励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标识。根据长沙市政府去年出台的政策,长沙鼓励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普通商品住宅。对这类住宅开发项目,项目资金按70%的标准监控;对购买这几类住房的消费者,进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60元每平方米。

    TIPS

    绿色建筑——指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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