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更新于:2022/02/08876人浏览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收藏

  近日,柳州市人社局、住建委、安监局、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该市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今后凡是不替工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将不发施工许可证。

 

  自今年起,全区将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同舟计划”,争取到2017年实现全区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均能参加工伤保险。柳州市计划利用3年时间,实现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从根本上保障建筑施工等领域职工的工伤权益。

 

  柳州市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障权益提出了13项要求。其中,辖区内所有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按建设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向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建设施工项目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手续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不能递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据统计,柳州市现有备案登记建筑施工企业246家(含外地来柳企业43家),在建建筑施工项目420个,涉及建筑施工人员近10万人。柳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安排专人负责建筑业参保工作,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在工伤保险登记、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变更、核定工伤人员待遇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工伤保险待遇,为参保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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