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组织实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更新于:2022/02/08615人浏览来源:陕西省住建厅网站 收藏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住建部组织编制发布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以下简称为《标准》),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陕西省住建厅近日发布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强调。

一是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通知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积极开展《标准》的内部学习和宣贯培训;注册人员教育要将《标准》作为基本内容;建筑工程管理岗位人员对《标准》要做到“应知应会”,严格履行管理职能,确保强制性条文执行率达到100%。

二是做好新标准的实施工作。建筑工程设计2019年8月1日起,应严格执行《标准》;2019年7月31日以前委托设计且于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项目可执行原标准。

三是坚持建筑供热的集约化、清洁化。建筑采暖方式,要因地制宜采用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严格执行《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关中地区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积极采用地热能供暖,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新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应采用地热能供暖制冷。(胡怡)



“建筑培训”公众号